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>的决定>(国务院令第682号)以及环保部《关于发布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>的公告>(国环规环评[2017)4号),现将核医学工作场所应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(包括验收监测报告、验收意见)公示如下:
建设单位:聊城市传染病医院
项目名称:核医学工作场所应用项目
公示时间:2024年1月12日至2024年2月7日(20个工作日)
联系电话:13563503626
公示期间,对上述公式内容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反馈,个人须署真实姓名,单位须加盖公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