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》的决定》(国务院今第682号),以及环保部《关于发布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》的公告》(国环规环评[2017 ]4号),现将淄博汇祥新能源有限公司芦湖100MW“渔(农)光一体”光伏发电项目220kV升压站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(包括验收监测报告表、验收意见、其他说明的事项)公示如下:
建设单位:淄博汇祥新能源有限公司
项目名称:芦湖100MW“渔(农)光一体”光伏发电项目220kV升压站工程
建设单位联系方式: 15066963021
公示日期:2025年8月4日~2025年9月1日